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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假暂释】你对法院裁定的减刑幅度存有疑问吗?

时间:2019-06-24   来源:本网站   访问量:-

 

在日常改造生活中,罪犯往往将自己的减刑幅度与身边获得同样奖励的罪犯的减刑幅度进行简单的对比,殊不知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我省《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罪犯悔改表现、犯罪事实、原判刑罚、犯罪主观恶性、社会危害后果、财产刑和附带民事判裁履行以及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裁定减刑假释。也就是意味着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需要通过审理,查明罪犯是否达到法定的减刑假释条件以及各种足以影响减刑幅度的事实和证据,不能只凭罪犯改造成绩来简单认定具备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并以改造成绩机械兑现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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